國務院明確表示將取消公司最低注冊資本限制
國務院明確表示將取消公司最低注冊資本限制
作者: 編輯:本站 發布時間:2013-10-28 16:49:48 點擊數:11069
一、改革主要內容:
1.放寬注冊資本登記條件。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和繳足出資的期限。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為工商登記事項。
2.將企業年檢制度改為年度報告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查詢,使企業相關信息透明化。建立公平規范的抽查制度,克服檢查的隨意性,提高政府管理的公平性和效能。
3.按照方便注冊和規范有序的原則,放寬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由地方政府具體規定。
4.大力推進企業誠信制度建設。注重運用信息公示和共享等手段,將企業登記備案、年度報告、資質資格等通過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系統予以公示。推行電子營業執照和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與紙質營業執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完善信用約束機制,將有違規行為的市場主體列入經營異常的“黑名錄”,向社會公布,使其“一處違規、處處受限”,提高企業“失信成本”。
5.推進注冊資本由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降低開辦公司成本。在抓緊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實行由公司股東(發起人)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并對繳納出資情況真實性、合法性負責的制度。
二、專家評論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張立群:改革進一步降低了市場準入“門檻”,有利于鼓勵民間投資,使民間投資者少遇到一些“玻璃門”。這次改革體現了促進政府管理由事前審批更多地轉為事中事后監管這一大的改革方向。市場準入“門檻”降低后,市場監管部門必須更加重視做好市場主體的監管工作。
----經濟學者馬光遠:這是一項重大改革,特別是資本制度從法定資本轉向授權資本,取消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最低出資限額,真正降低了中國人的創業成本。
----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研究員宋丁:企業年檢制度猶如車檢制度,并不是每一輛車都存在問題需要檢查。改為年度報告制度,將減少大量不必要的人力和物力,也在某種程度上為企業創造更好的服務與發展環境。
----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張茅:對工商部門而言,改革登記制度不是監管職責的弱化,而是對監管工作提出了更高更嚴的要求。在營造寬松準入環境的同時,綜合運用行政、經濟、法律、自律等手段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提高監管效能。(據相關媒體報道整理)